专家建议,进一步完善“推定解雇”制度,规范用人单位的用工自主权。我国劳动法律对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有严格限制,为规避支付相应经济补偿,一些企业通过调岗降薪、加重KPI考核、挤兑孤立等方式变相逼迫员工辞职。
来源:【新甘肃】□ 付彪“周五下班前,人事突然把我叫到办公室,让写一份辞职申请,原因是我性格不合群,不适合留在医院工作。”今年4月,在天津一家公司工作的张女士,毫无征兆地被炒了“鱿鱼”。对方要求,辞职理由必须填“个人原因”,并表示,写了辞职申请,才好结算工资。
2020年6月5日,某电器公司向刘某发出《催办离职手续的通知函》,称公司于2020年4月20日收到刘某提交的《辞职申请书》,经公司领导审批,同意刘某的离职申请,并以此主张刘某系自行辞职,无需向其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