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土地纠纷、劳动医疗纠纷、环境保护纠纷等新型复杂纠纷时,没有过硬的法律知识支撑,一味的靠人际关系来调解只能暂时压下矛盾,未达到完全消除隐患的效果。”近期,重庆黔江区委组织部微信公众号发布调研报告,分析了黔江区水田乡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的实践和问题。
近年来,新江村为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结合实际情况,建立了“老杨调解室”,新江村支书杨忠作为调解室的“主人”,通过“排查、研判、分类、调解、反馈”五步骤,有效地促进了基层矛盾纠纷的化解,实现了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基层治理中的落地生根。
原标题:化解乡村纠纷要有四个“在”乡村是社会治理的基本单元,是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有效的乡村治理是夯实党在农村执政根基的重要保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打造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善治乡村,既需要建立和完善具有韧性的乡村治理制度体系,也需要用创新的治理机制承接制度优势。
为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万山区鱼塘乡成立了以调解员“张厅”为核心的专职人民调解队,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化解各类群众矛盾纠纷,维护辖区和谐稳定。“我们给你调解的那起纠纷,你还满意吗?”“满意,满意啊!”“ 钱也已经收到了,现在对这个事情没有异议了吧?
“以前,村民有了矛盾纠纷,都是各找各的亲戚朋友帮忙,有时不仅没能解决问题,反而让矛盾更加激化。”化州市合江镇大埇村村民黄叔感慨地说,“现在,有了‘三个三’工作法,我们村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更加规范、高效了。”黄叔口中的“三个三”工作法,是大埇村在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中探索出的一套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