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雪樵7日在北京表示,依据相关法律或法理还存在可以溯及既往的例外情形。在全国检察机关贯彻实施民法典工作会议上,张雪樵说,一是“有利溯及”的例外,二是“法律漏洞补充”的例外。“有利溯及”来自立法法规定,指的是法律原则上没有溯及既往的效力,但“为了更好地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和利益而作的特别规定除外”。
《民法典》系统整合了现行有效的民事法律规范,全面而系统地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与每一位公民的生活学习工作,生老病死、婚姻和财产继承等息息相关,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从设立到解散全过程的民事活动提供了行为准则,可谓是一部人民群众在社会生活中的“百科全书”。但是我们必须认识到,《民法典》不仅是作为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从事民事活动的法律依据,也是作为行使公权力主体的政府机关依法行政的法律依据。
光明网-《光明日报》 | 作者 余向阳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加快建设法治社会”“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将“基本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作为到2035年我国发展的总体目标的重要内容,为加快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明确了方向指引。
法治是最可靠最稳定的治理,作为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制度规范,民法典是国家“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体系中的基本性构成,在法治体系中扮演基础性作用,在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中承担基础性保障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