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四川日报-川观新闻】川观新闻记者 兰楠“我在温江某超市购买蔬菜,白菜涨到10元/斤,平常白菜不可能这么贵。”9月3日,成都市温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群众投诉举报后,执法人员立即前往现场调查。经初步核查,该超市以3.
2022年3月25日,上海市市场监管局专门发布《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认定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列举了五种构成《价格法》第14条规定的哄抬价格行为,以地方性政府部门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一步明确了疫情期间哄抬物价的行为方式。
近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查处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对于捏造散布生产、进货成本信息的、货源紧张或者市场需求激增信息的、其他经营者已经或者准备提价信息的,以及在销售商品过程中,强制搭售商品,变相大幅度提高商品价格,市场监管部门均可认定构成哄抬价格违法行为。
特别是连花清瘟胶囊、布洛芬等感冒退烧药十分紧俏,在网上甚至出现单盒连花清瘟卖上百元的离谱现象。为规范医疗药品市场行为,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利,北京、杭州、厦门、邢台、郑州等地市场监督管理局陆续发布告诫书,督促指导市场主体公平诚信经营,自觉维护药品市场价格秩序,不得借疫情防控之机大幅提高医疗药品及用品的销售价格,经营者要严格控制进销差价在合理范围内,不得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以及散布涨价谣言。
当前,我市正处于疫情防控关键时期,为规范市场价格行为,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现就疫情期间稳定重要民生商品价格工作通告如下:一、疫情期间重要民生商品是指与疫情有关的口罩、消毒用品、预防类药品等疫情防控用品以及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粮油肉蛋奶蔬菜等生活必需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