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以下简称《十条规定》)已于2013年7月15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由5个必须和5个严禁组成,紧抓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生产安全的主要矛盾和关键问题,规范了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过程中集中多发的问题。
为进一步减少工贸行业生产经营中的违规操作行为,强化全市工贸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市应急管理局在总结近年工贸行业事故基础上,依据《安全生产法》《天津市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着眼劳动防护用品穿戴、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设备停机检维修、危险作业审批等十个方面,制定出台《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十项禁令”》,采取有力措施提升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水平。
在企业日常生产中,违章指挥或强令他人冒险作业、不具备相应资格人员从事特种作业、班中饮酒及酒后进入作业现场、在起重吊物下行走和停留、高处作业时不系安全带等违规违章现象……成为许多安全事故发生的前奏。下面为大家视频推送“十大安全生产禁令”请广大职工朋友牢记十条保命大法!
为强化重点时段危化品安全风险管控,近日,江苏省泰州市发布重点时段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十条提示”,督促全市危化品企业在加强日常安全管理的基础上,严格执行“十条提示”,坚决防范事故发生,确保危化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学禁令、严管理、反违章、硬安全”炼油运行二部结合安全环保低标准整治活动,突出责任分工、突出学习讨论、突出重点排查、突出监督检查,全力推进为期三个月的以学反违章六条禁令、十大不可违背安全条款,汲取事故教训,杜绝三违为主题的“学禁令、严管理、反违章、硬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积极寻找在日常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法,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大监管力度,遏制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