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本报讯(记者 冯丽 通讯员 岳彩丽)“同学们,唐宝宝(化名)写的‘北京天安门’五个字是不是很漂亮呀,大家为她鼓掌!”近日,陕西省合阳县特殊教育学校教室内,一堂《我爱北京天安门》的生活语文课正在进行。
国新办8月12日发表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国人权事业发展的光辉篇章》白皮书指出,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中国坚持以发展促人权,坚持教育公益性原则,把教育公平作为国家基本教育政策,人民受教育权保障水平显著提升。
金融消费者八项基本权利是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金融机构应充分尊重并自觉保障金融消费者的财产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受教育权、信息安全权等基本权利,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这是首次从国家层面对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进行具体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众所周知,宪法是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虽然只有短短十九个字的规定,但却像圣旨一样赋予了我国公民一项基本权利——受教育权,同时它也是每个公民的一项基本义务,通俗讲,受教育这件事你不得不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