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王珞丹涉及的案子是工程合同纠纷,事情发生在2012年的时候,当时女明星王珞丹在昌平区购买了一栋别墅,但在没有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建设工程许可证的情况下,王珞丹的父亲王卫星代表女儿王珞丹把别墅的装修工程委托给了某公司,双方签订了施工合同。
据原告表示,2012年,王珞丹购买昌平区某别墅进行改造,在未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建设工程许可证的情况下,由其父亲王卫星代表王珞丹将该工程发包给原告,双方于2012年12月5日签订了《工程施工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