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闻网2024年3月15日讯(深圳晚报记者 李超 实习生 林钰莹)商品退换却被商家无故找茬?七天无理由退货是否有条件限制?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卷入商家所谓的“七天无理由退货”的泥潭之中。本该为消费者保驾护航的政策,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却屡遭挑战,阻碍了消费者的维权之路。
“七天无理由退货”始终是“尾款人”的定心丸,但“无理由”是否意味着“无条件”?商品出现瑕疵,还能否退货?近日,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静安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网购瑕疵商品退货引发的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七天无理由退货被拒绝,原因竟是商品已拆封?近日,消费者陈先生向区消保委反映,在某航空公司在线商城购买了护眼仪,拆封后觉得不合适,故向该商城申请七天无理由退货,但是被商城告知由于包装已经拆封无法支持无理由退货。区消保委收到投诉后迅速展开调查。
日常生活中网购已成为消费者们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然而,一些商家常常以商品已拆封为由拒绝执行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或者在消费者签收产品后以此视为认可商品质量合格导致消费者在遇到质量问题时陷入困境难以维权近日,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在普法宣传活动中也遇到了类似的咨询那么,作为消费者我们应
消费者网购手机,收货后拆封包装并激活数据,后因不喜欢手机屏幕显示,要求七天无理由退货,被网络商城平台拒绝。该消费者为此诉至法院。6月18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从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金山法院”)获悉,近期,该院审结了这起买卖合同纠纷。
近日,本网接到济南市民王女士(化名)投诉。她花费8999元在某电商平台购入的华为笔记本电脑,在使用时发现屏幕开合角度仅有125度,引发颈椎不适,然而,在她申请“七天无理由退货”时,却遭遇平台强硬拒绝——“电脑激活不支持7天无理由退货”。
鲁网3月24日讯一台屏幕开合角度不足的华为笔记本电脑,掀开了一场关于电商平台退货规则合法性的角力。近日,济南消费者王女士(化名)向鲁网·民生帮办反映,其在某电商平台购买的华为笔记本电脑,因屏幕开合角度过小申请“七天无理由退货”时,遭平台以“电脑激活不支持7天无理由退货”为由拒绝。
北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林靖3月14日,北京四中院发布该院审结的一起涉网络消费者权益典型案件,认为对一经激活或试用后价值贬损较大的商品,网络商品销售者不适用“7天无理由退货”的,应当在商品销售必经流程中设置显著的确认程序,经消费者确认,未经消费者确认,网络商品销售者不得拒绝其“
近日,消费者姜先生向澎湃质量观投诉平台反映,11月27日,他在网购一部苹果14手机,使用不到一周就发现手机存在性能故障:设备一旦打开定位功能,就会出现无服务状态。姜先生以手机质量问题向商家发起退货退款申请,但商家以已拆封、已激活为由,拒绝了该申请,并建议他去官方售后维修。
来源:【中国路桥新闻网】吴先生:我最近在网上买了一个背包,收到货并试背后,对颜色和款式都不太满意,因此在七天内申请了无理由退货,并自己出运费把背包连同质保卡等附件一并寄给了商家。商家收到货后,拒绝了我退货退款要求,理由是包上有一处黑色污迹。
新汽车、新家电、新家装……去年,“两新”政策成效显著。1500亿元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带动相关产品销售额超1.3万亿元。今年,政策加力。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明确,扩围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政府工作报告提出,2025年安排超长期特别国债3000亿元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