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6月7日讯(通讯员 庞成功 记者 梅建明)近日,南京江宁禄口交警中队接到一起警情。报警人称,在该中队辖区凌霄路上,发生了一起电动自行车跟一辆小轿车相撞的交通事故。图为两车相撞的瞬间接到该警后,江宁䘵口交警中队立即指派警力前往现场处置。
扬子晚报网3月30日讯(记者 郭一鹏 通讯员 尹峥嵘)行车过程中,经常会遇到需要掉头的情况,如果不注意观察路面情况或疏忽大意,随意掉头、变道,很容易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近日,南京江宁交警中队接到报警称,汤铜公路麒麟园小区附近路段发生一起两车碰撞的交通事故。
当事人农某龙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有关“第四十九条 机动车在有禁止掉头或者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以及在铁路道口、人行横道、桥梁、急弯、陡坡、隧道或者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不得掉头。
扬子晚报网2月28日讯(记者 郭一鹏 通讯员 尹峥嵘) 日常行车过程中,驾驶员在路口掉头时,要时刻注意观察对向车道的来车情况,不然一个疏忽大意,可能就会造成交通事故。这不,南京江宁交警中队辖区内就发生一起因掉头不慎引发的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