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某甲意识到,虽然弟弟长期不在家,但是在经济上对家里有贡献,在血缘上始终与自己是一母同胞的兄弟,家中自留地、耕地应当有他的一部分;潘某乙也提出,哥哥在老家辛勤劳作数十年,是家里的顶梁柱,分割财产时,对于他长期使用、耕种的地方,多予他一些便利也是应该的。
话糙理不糙,俗语未必俗,今天跟大家分享的俗语是“兄弟分家莫为邻,女儿出嫁别同村”,其意思顾名思义就是说兄弟之间分家之后最好不要做邻居,而女儿也最好不要嫁在本村,对此很多人都表示不解,而村里一位老农却直呼:“说得太好了”,那到底是为什么呢?
这些规矩在一定地域范围内,形成了一种传统模式,分房时所有的人家都按这种模式来执行就是了。我国地域辽阔,对于农村家庭兄弟分家时分房,不同的地方,在历史上形成了不同的分配方式,也就是说,过去,我国广大农村,并不只有单一的模式。
潮汕俗话说的好:"分家胜过修风水",那么问题来了,你们可知道潮汕“分家”是怎么一回事?“分家”,是大家庭发展到一定阶段所必然要面对的一件大事。因分家涉及财产分割、下代继承、老人赡养等复杂的问题,口说无凭,须立字为据,分家契约便应运而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