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新闻客户端 记者 李沐子10月17日,“13岁男孩性侵8岁女童警方不予立案”一事冲上热搜,引发网络关注。据媒体今年3月报道,广东清远市阳山县的陈女士称2024年2月26日下午,其8岁的侄女陈果(化名)在公园附近的一处房子被一名13岁的男孩陈某某性侵。事发当天,陈果的父母报警。
央视网消息(记者/姚抒廷 阚纯裕):“他还只是个孩子。”“未成年的犯罪成本太低了,他们怎么能长记性?”未成年人的身心发育尚未成熟,具有特殊的生理和心理特征,他们需要被保护;但未成年人恶性犯罪案件带来的严重后果和影响,让不少人产生动摇:犯罪的未成年人还应该被法律保护吗?
原标题:未成年人犯罪宜“早定罪、晚入刑、强矫治”近年来,在恶性校园霸凌案件中,部分施暴者因年龄问题免于刑事处罚,引发社会的极大关注。今年两会,有全国人大代表提议,应调整刑事责任年龄适用范围,将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的刑事责任年龄降至12周岁。
黔微普法、贵州司法微信公众号从11月1日起,举办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知识竞答活动,截至11月7日结束,共计7天。活动期间每天推出7道题目,每人每天可以参与答题三次,答对者可参加抽奖,有机会获得微信红包。数量有限,抽完即止。01今日题目1.
咨询内容:新修订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43条规定: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在学校无力管教或者管教无效的,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评估同意后,由教育行政部门决定送入专门学校接受专门教育。
校园欺凌是指发生在学生之间,一方蓄意或者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压、侮辱,造成另一方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的行为。通常表现为打架、斗殴;辱骂、中伤、贬低受欺凌者;网络传播谣言;损坏受欺凌者书本、衣物等个人财产;威逼、胁迫受欺凌者做不愿意做的事。
受访专家:广东省未成年人保护法专业委员会委员、广东佑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吕远霞环球时报健康客户端记者 钟财芬未成年人犯罪问题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近年来相关话题频繁进入公众视野。一些未成年人因未达法定刑事责任年龄,犯了罪却免于惩罚,引发社会的广泛愤慨和对司法体系的深思。
作者:肖姗姗(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博士后流动站研究人员)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专门就“健全专门教育保障机制”“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强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制定专门矫治教育规定”等作出重要部署,对系统性完善专门教育制度提出了新的要求。
4月15日、16日连续两天,最高检、最高法,联合全国妇联、全国总工会等相关部门,举行以“保护妇女儿童权益”为主题的开放日司法活动,切实加大对妇女儿童司法保护力度。活动中,明确指出2021年至2023年,共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73178件,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数量总体呈上升趋势。
本报讯(记者 欧媚)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引发社会高度关注。对此,全国人大代表、武汉市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校党总支书记马丹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建议加快建设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门矫治学校,让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和涉罪未成年人得到有效教育和矫正。
来源:【宁夏日报】近日,自治区司法厅、检察院、教育厅、民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团委联合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健全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体系,构建专业化监督、精细化教育、多元化帮扶的工作格局,促进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改过自新、顺利回归社会。
界面新闻记者 | 翟瑞民界面新闻编辑 | 刘海川在未成年人犯罪逐渐增多背景下,如何对未成年人严重不良行为及时进行干预,防止其产生更大的社会危害,越来越受到外界关注。教育矫治被视为扭转罪错未成年人成长轨迹的一种有效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