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姜慧梓)在3月15日的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证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全面完善减持规则体系,全面防范绕道减持,涉及离婚、控股股东解散等情形下的减持,并明确禁止限售股转融通出借,限售股股东融券卖出。
3月28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修改<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本次共对《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的六个条文进行修改,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增加银行理财产品、保险资产管理产品作为IPO优先配售对象。
证监会1月28日宣布,为贯彻以投资者为本的监管理念,加强对限售股出借的监管,证监会经充分论证评估,进一步优化了融券机制。具体包括:一是全面暂停限售股出借;二是将转融券市场化约定申报由实时可用调整为次日可用,对融券效率进行限制。
IC供图 记者28日从中国证监会获悉,为贯彻以投资者为本的监管理念,加强对限售股出借的监管,证监会经充分论证评估,进一步优化了融券机制。具体包括:一是全面暂停限售股出借;二是将转融券市场化约定申报由实时可用调整为次日可用,对融券效率进行限制。
证券时报记者 程丹3月28日,证监会发布《关于修改<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承销办法》增加银行理财产品、保险资产管理产品作为IPO优先配售对象,明确由证券交易所制定IPO分类配售具体规定,禁止参与IPO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在承诺的限售期内出借股份。
2025年3月28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修改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本次共对《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承销办法》)的六个条文进行修改,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增加银行理财产品、保险资产管理产品作为IPO优先配售对象。
2025年3月28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修改<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本次共对《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承销办法》)的六个条文进行修改,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增加银行理财产品、保险资产管理产品作为IPO优先配售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