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卫健委发布了新版《四川省生育登记服务管理办法》:取消了对登记对象是否结婚的限制条件,将“夫妻应当在生育前进行生育登记”更改为“凡生育子女的公民,均应办理生育登记”。用大白话解释就是:只要生了孩子都能登记,不再考察是否结婚。
最近,我们报道了有关四川“生育登记取消结婚限制、取消数量限制”的新闻,其中,相关政策将“夫妻应当在生育前进行生育登记”更改为“凡生育子女的公民均应办理生育登记”引发了网友诸多讨论。(此前报道)究竟何为“生育登记”?与“户口登记”有何不同?此举是否是在鼓励“未婚生育”?
近日,四川卫健委发布的《四川省生育登记服务管理办法》修订稿中,放宽了结婚为前提的生育登记限制。虽然卫健委强调“取消登记对象是否结婚的限制条件”是为了“将生育登记的重心转移到生育意愿和生育结果上来,回归人口监测及生育服务本位”。
将于今年2月施行的新版《四川省生育登记服务管理办法》,因取消了登记对象是否结婚、生育数量等限制条件而受到舆论广泛关注。▲事件数据量趋势图1月30日9时起,该事件热度呈明显上升趋势,“#四川生育登记取消结婚限制#”“#卫健委回应生育登记取消结婚限制#”等话题进入微博热搜高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