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烟台日报-大小新闻】大小新闻12月13日讯(YMG全媒体记者 何晓波 通讯员 王锦升 摄影报道)当下“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已经成了绝大多数驾驶人的共识,但是有一种情况可能会被忽略,而且很容易“中招”,那就是“隔夜酒”。
中秋将至,不少人选择同亲戚朋友围桌小酌,共赏明月,第二天再驾车出游,享受假期时光。有人认为饮酒后睡一觉,第二天“酒醒了”,就可以开车了,真的是这样吗?然而,人醒未必酒醒,“隔夜酒”仍有“余威”,可能导致酒后驾驶甚至醉酒驾驶。
我们都知道“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但是还有一种情况容易被许多驾驶人忽视那就是“隔夜酒”违法案例近日,武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阳畦高速公路大队执勤民警在对一辆轻型栏板货车驾驶人进行酒精快速检测时,发现其有酒驾嫌疑,在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后,结果为47mg/100ml,属于饮酒
对于醉酒型危险驾驶案件,立案的标准主要就是驾驶员血液内的酒精含量,当驾驶员血液内酒精含量达到了80mg/100ml,这名驾驶员就涉嫌危险驾驶罪,如果没有达到150mg/100ml,就属于情节轻微,如果不涉及其他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是可以不予立案的,但是超过了150这个数值,公安机关就一定要立案侦查,然后追究驾驶员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