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篇小王申税小微,我今天登录个税APP进行2023年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时,发现我的收入明细中存在实际未取得的收入记录,怎么办?您先别急,如果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能是正常现象,无需发起异议申诉,建议先与扣缴义务人核实:申税小微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包括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进入12月后,不少市民发现,自己收到了来自个人所得税APP“扣缴申报温馨提示”。这是税务部门为方便市民能及时了解个人所得税扣缴信息,新上线的“扣缴申报温馨提示”功能。点开“扣缴申报温馨提示”,市民就能及时知道所在的工作单位有没有按时办理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
近期,有企业纳税人咨询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申报个人所得税相关问题。申税小微在此做了收集整理,一起来关注下!问题1问:更正经营所得时提示该投资人不可在本单位申报正常工资薪金所得,该如何处理?答:目前系统仅提示但不强制阻断,可按需据实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