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无正当理由拒绝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该律师便向检察机关提出控告,经检察机关监督,看守所及时安排律师进行了会见。日前(7月15日),安徽省芜湖市南陵县检察院成功办理了当地首例阻碍辩护人行使诉讼权利的控告案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律师是否应该与公检法对抗 律师是否应该与公检法对抗 有的律师在案件代理中遇到合理诉求被拒绝, 或者司法人员带有明显倾向性办案时, 不愿意坚持诉求或者指出办案人员的问题,更不愿意采取投诉、反映或者公开对抗的救济途径。
会见权,是律师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重要的辩护权利之一,也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一项重要的权利。基于监管场所硬件条件的限制以及办案人员主观偏见等多种因素,在实务中律师会见受阻时常发生,“会见难”问题也成为阻碍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弊病,除了法律规定的需要侦查机关许可的会见情形外,律师会见受阻该如何救济,笔者结合自身办案经验以及法律规定,对合法救济路径进行系统梳理,供参考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