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生活中,骑车或开车出行时,顺路好心搭载亲友同事,屡见不鲜。可万一在搭乘过程中不幸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搭乘人意外伤亡,责任谁承担? 某日下午,赵某驾车搭载周某和韩某前往朋友家聚会,在到达目的地停车过程中,因车辆后溜导致韩某受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戴钟玲 记者 严君臣)高高兴兴地搭上朋友的“顺风车”,谁料发生交通事故二人都受了伤,那么这场事故该由谁来“买单”呢?2月8日,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近日,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并最终通过调解由保险公司赔偿27万余元,驾驶人赔偿4万元。
大皖新闻讯生活中搭乘熟人“顺风车”属常见现象,但若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同乘人员受伤,是否需要承担责任?应该如何承担呢?日前,庐江法院泥河法庭便受理了一起因“好意同乘”发生事故而引发的案件,经法官主持调解,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