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赌协议的英文名表述为Valuation Adjustment Mechanism,译作估值调整机制,国内习惯称之为对赌协议,意指投资方与融资方在达成股权性融资协议时,为解决交易双方对目标公司未来发展的不确定性、信息不对称以及代理成本而设计的包含了股权回购、金钱补偿等对未来目标公司估值进行调整的协议。
公司在进行投资时,由于对目标公司未来发展的不确定性,为避免损失,会在投资协议中约定目标公司经营发展未达到约定的标准时,目标公司需要对投资方公司进行股权回购、金钱补偿等。那为何目标公司在未达到双方约定的条件,投资方要求目标公司进行股权回购时,法院却不支持呢?
引言近年来,在私募投资市场发展过程中,基于投融资和风险保障需要,产生对赌协议(又称估值调整机制)此种新型交易模式。为获得其需要的资金,融资方(股权转让方)因而出售其所持有的目标公司股权。此时,为减少投资方(股权受让方)的收益风险,通常会约定以目标公司未来年度的业绩作为对赌目的。
日前,一家创投机构准备批量起诉被投资企业引起市场关注。从该机构发布的诉讼法律采购招标内容看,诉讼原因多与被投资企业未能如约上市触发回购条款有关。这些纠纷的源头都来自于创资机构和被投资企业之间的对赌协议。什么是对赌协议?
实践中俗称的“对赌协议”,又称估值调整协议,是指投资方与融资方在达成股权性融资协议时,为解决交易双方对目标公司未来发展的不确定性、信息不对称以及代理成本,而设计的包含了股权回购、金钱补偿等对未来目标公司的估值进行调整的协议。
【本期内容】1)对赌协议是在正常股权投资协议之外赋予投资方额外的权利作为保障,其目的在于增强投资方对相关企业的信心。2)签订对赌协议的企业普遍有迫切的融资需求,且处于风险较高的行业或涉及新的商业模式,因此对赌协议赋予投资方的额外权利属于风险溢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