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运输危险物质4月13日,莱州市公安局虎头崖海岸派出所与交通运输部门联合执勤时发现,张某在未取得《道路运输许可证》及相关手续的情况下,擅自驾驶小货车运输多个气瓶,其中部分气瓶内装有氧气、二氧化碳、氩气等危险化学物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之规定,对张某处以
福建日报·新福建客户端 11月22日讯(记者 陈汉儿 通讯员 林金星)“停车!请配合检查!”11月20日晚间6点,夜幕降临,在省道S211线前沁路段,秀屿区交通运输执法大队根据群众举报线索,经蹲点值守,成功查获一部载有液化气瓶的轻型厢式货车。
惊险!货车非法运输23罐液化气罐被芷江交警查获 6月25日凌晨,怀化芷江市公安局交通管理中心土桥中队民警在芷江镇胡家垅水库路段开展“百日攻坚”零点行动时,查获了一辆轻型普通货车违反国家规定运载23个液化气罐,及时消除了“一颗移动不定时炸弹”,保障了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瓶装燃气属于危险化学品,它的储存、运输、销售都必须严格遵守法律规定,运输人员也要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非法运输危险物品极易引发事故,从而带来公共安全隐患。近日,象山区城管部门在茶店路查处了一起改装车非法运输燃气钢瓶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