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大勇前段时间在石柱县工业园区一家制鞋公司上班。一天,他在上班期间突发疾病,被送去医院救治,花去医疗费19万余元。经石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徐大勇此次住院不属于工伤。那么徐大勇上班的公司要不要为他的医药费买单呢?
职业病系工伤的一种,是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职业有害因素引发的疾病,不仅给患者身体造成巨大伤害,对其家庭产生沉重负担,因其产生的赔偿责任也极易引发劳动者与单位之间的劳动争议纠纷。
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李梦瑶 记者 张晓培)单位未给员工购买社保,员工一旦生病住院,面临高额医疗费时,能找用人单位承担吗?近日,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因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保引发的劳动争议案件,判决用人单位向劳动者赔偿医疗费中因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造成的损失。
若用人单位未给员工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员工生病后可享受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即医保可报销部分的费用,要由谁来买单呢?近日,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劳动争议案作出维持一审的终审判决,揭阳某公司支付吴某基本医疗保险待遇20.5万元。2018年3月,吴某入职揭阳某公司。
在今日头条 @头条帮忙 接用户鲍先生反馈,5月3日,一位亲戚在务工期间突然跌倒身亡,家属与公司方就善后事宜协商10多天无果。希望公司方面依法承担责任,积极妥善处理此事。食堂吃饭期间,男子突然倒地身亡“这件事对亲戚一家人打击很大,连日来,亲戚一家一直在与公司方面协商善后事宜。
劳动合同第九条约定,魏文长自愿放弃公司代办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手续。虽然实务中有种观点认为员工主动放弃社保,事后再提出被迫解除劳动合同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可以不支持员工的经济补偿诉求,但是,也有观点认为放弃社保本身就是一种无效行为,不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法院支持员工的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