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陆丰多名公费培养师范生因违约被通报引发关注。根据通报,违约人员除了须退还培养经费和按30%比例缴纳违约金之外,“其违约行为应记入人事档案和社会信用体系”,并向社会公布。无独有偶,广东雷州、福建莆田等地近期也陆续发布多则公费师范生违约处理决定书。
2023年莆田市公费师范生违约处理决定书 15号被处理人:何某青 籍贯:广西崇左性别:女 身份证号:452****0024经查,被处理人何某青2022年9月入职莆田第九中学,因个人原因提出解除聘用,荔城区教育局于2023年8月批复解聘。
鉴于被处理人上述行为违反了《莆田市公费师范生培养就业协议书》第十一条的约定,根据莆田市公费师范生培养就业协议书》第二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给予被处理人处理决定如下:毕业后未按本协议到丙方从事中小学教师工作的,应在违约处理决定公布后1个月内,一次性向丙方退还所享受的公费教育费用,并向丙方缴纳该费用30%的违约金;
近日梅州市丰顺县教育局发布的一条用人通报备受关注2名“定向培养”公费生违约据通报介绍,两名公费师范生陈某某、孙某均系华南师范大学定向培养对象,二人与丰顺县政府签订了定向培养教师协议,承诺毕业后在县域范围内学校任教至少6年。
来源:中央广电总台中国之声 近期,广东、福建等地陆续发布多名公费培养师范生的违约处理决定书,违约人员除了退还培养经费和违约金外,有的违约行为还被记入人事档案和社会信用体系。 公费师范生,是各地为当地学校定向招募的教师,要求毕业生在毕业之后,到指定学校任教。
N海都全媒体记者 林养东11月5日,记者从莆田市教育局获悉,两名公费师范生因个人原因提出解聘、放弃公费师范生身份,据相关规定,要求其退还所享受的公费教育费用,并缴纳该费用30%的违约金。据了解,籍贯贵州凯里的王某芳因个人原因,向单位提出解聘。
7月25日,山东理工大学官博发布情况通报。全文如下: 情况通报7月22日晚,关注到网上关于反映我校教师曹某有关问题信息后,学校高度重视,第一时间成立工作组开展调查核实。经调查,曹某严重违反党纪校规和教师职业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