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处所说的书面材料,是指民事诉讼案件中的代理词、质证意见、举证意见等,不包括证据。现在法官审理案件的压力也不小,其实很多时候在开庭前两个小时或者在开庭时法官才会拿材料起来看,所以在立案后到开庭之前,如果有书面材料需要提交的,不需要太早,建议在开庭前一周交至法院即可。
随着上海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的进一步推进,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更加多元,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以“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为切入点,为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努力对标世行要求,建立全面争点整理基础上的集中审理式庭审模式,力争有效缩短审理天数,实现“一庭终结”,减少当事人诉讼成本。
为保障律师充分履行代理职责,广州市律协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收集制作了《广州市律师代理民事诉讼出庭指引》,该指引的发布将帮助规范律师的出庭诉讼行为,从而助力提升律师整体的服务水平,为客户提供更高质的法律服务,希望对青年律师成长有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