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8月15日电 (记者 赵建华)中国国家税务总局15日宣布,将推出系列举措,便利纳税人跨区迁移,推动生产要素畅通流动,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当天,国家税务总局对外公布《关于进一步便利纳税人跨区迁移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通知》(下称《通知》)。
近期,有外省企业咨询关于企业跨省迁移税务办理的问题。对此,申税小微整理了常见问题与注意点,总结出七问七答,让我们来一起看看吧!//////////////////////Q1江苏的企业迁到上海,需要先在江苏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再来上海重新办理税务登记吗?
央视财经(记者 张伟杰)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决策部署,为推动生产要素畅通流动,各类资源高效配置,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国家税务总局在充分听取企业及基层税务部门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制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便利纳税人跨区迁移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通知》,细化
经营主体跨省(市)迁移最快可即时办结,无须先办理税务注销手续,且企业之前的信息、资质和权益不会“断档”。国家税务总局出台的这项新规4月1日起施行。湖里区税务局近日成功办理了我市首笔跨省(市)迁移即时迁出业务。厦门市宸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是这笔业务的申请方。
为进一步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规范基础税收征管工作,优化变更登记、跨省迁移等环节税费服务,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优化若干税收征管服务事项的通知》(税总征科发〔2022〕87号),明确自2023年4月1日起,优化跨省迁移税费服务流程。
新京报贝壳财经讯(记者潘亦纯)8月15日,国家税务总局对外发布《关于进一步便利纳税人跨区迁移 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通知》,从“优化事前提醒”“提速事中办理”“完善事后服务”全环节推出系列举措,进一步便利纳税人跨区迁移,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决策部署,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市场监管总局、税务总局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实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近期若干举措的通知》,其中就提到“全面落实简易注销、普通注销制度,完善企业注销“一网服务”平台。完善歇业制度配套政策措施。
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局内各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结合落实中央巡视整改,进一步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规范基础税收征管工作,优化变更登记、跨省迁移等环节税费服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简化变更登记操作流程。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对外发布《关于进一步便利纳税人跨区迁移 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通知》,2024年9月1日起,从“优化事前提醒”“提速事中办理”“完善事后服务”全环节推出系列举措,进一步便利纳税人跨区迁移,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结合落实中央巡视整改,进一步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规范基础税收征管工作,优化变更登记、跨省迁移等环节税费服务,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关于优化若干税收征管服务事项的通知》,明确自2023年4月1日起,优化跨省迁移税费服务流程。
红网时刻新闻8月26日讯(通讯员 许文鹏 殷贞香) 今年以来,国家税务总局邵阳市大祥区税务局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积极响应纳税人诉求,在优服务、减资料、简流程上下功夫,大力破解企业注销难题,避免纳税人“多次跑”“往返跑”,确保市场主体既能迅速“入场”,也能轻松“退场”,推动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