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组织起草的《互联网平台落实主体责任指南》提出,互联网平台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针对平台内经营者的信用评价制度,公示信用评价规则,为消费者提交用户评价、其他用户查看用户评价提供有效简便的途径,保障消费者信用评价权利,营造良好的信用评价环境。
今天我们来聊一聊差评这件事。一头主动联系有差评的互联网商家,向其收费删差评;一头购买打差评的消费者的信息,取得联系后诱导其有偿删差评。最后从中赚取差价来牟利。近日,安徽省合肥市公安局蜀山分局就破获了这样一起侵害公民信息案。
运营网店时,消费者差评常令店主头疼不已。而不法分子竟从中觅得“商机”,为网店卖家提供有偿删差评服务,却浑然不知此行为已触犯法律红线。近日,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对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邓某某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