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定,对《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作如下修改:一、将第十七条第(四)项修改为:“夫妻一方为六级以上伤残军人的”,将第(七)项修改为:“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的。
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对《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作如下修改:一、将第二条第二款修改为:“采取综合措施,调控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优化人口结构,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八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八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已经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0年6月3日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映象网快讯(记者 王邵怡)5月27日,映象网记者从河南省人大获悉,最新修订的《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今日起实施。这就表示,根据《条例》规定,今天起河南新婚夫妇可以享受“3日法定婚假+18日增加婚假+婚检奖励7日婚假”共28天的婚假。
第一条为了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推行计划生育,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幸福、民族繁荣与社会进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据山西日报报道 ,11月20日,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新闻发言人李瑞兵介绍:“2021年9月,在全国率先完成了山西省级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修订,明确婚假30天,符合政策生育奖励延长产假60天,男方护理假15天,子女不满3周岁每年育儿假15天,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可以分别每月发放不低于
据报道 ,11月20日,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新闻发言人李瑞兵介绍:“2021年9月,在全国率先完成了山西省级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修订,明确婚假30天,符合政策生育奖励延长产假60天,男方护理假15天,子女不满3周岁每年育儿假15天,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可以分别每月发放不低于200元
11月25日,《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草案中明确提到,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公民,享受婚假十五日;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再增加婚假三日。这意味着,山东婚假将从此前的3天,延长至最多18天。
据山西日报报道 ,11月20日,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新闻发言人李瑞兵介绍:“2021年9月,在全国率先完成了山西省级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修订,明确婚假30天,符合政策生育奖励延长产假60天,男方护理假15天,子女不满3周岁每年育儿假15天,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可以分别每月发放不低于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已有四川成都、江苏南京、天津、安徽、江西等多地明确延长婚假。其中甘肃、山西两省婚假最长达到30天;江苏南京可以享受婚假15天。在黑龙江、河南、陕西、宁夏等地,若主动参加婚检,可以获得额外的婚假“奖励”,河南最长可达28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