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租赁性住房是政府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提供的政策性安置住房,是城市中低收入且暂无能力购房者解决住房问题的“救命稻草”,但理应不断流转、保障更多人需求的公租房,却出现了一些“赖租客”,拖欠租金、无故占房,不仅给公租房管理带来了很大困难,也侵害了其他轮候者的权益。
天津北方网讯:读者孙先生家承租的公租房快满三年了,想继续承租,咨询应该如何办理续租手续?市住房保障管理办公室人士介绍,承租公租房的家庭,租赁期内遵守《天津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的承租家庭,在租赁合同期满前3个月,经营单位将入户发放《公共租赁住房合同期满通知书》。
公租房的租金虽然较市场价低了不少,却还是有个别租户长期欠租不交。和塘雅苑小区的承租户谢某,拖欠租金达到了19个月之久,昨天,负责这个小区租赁物业管理公司会同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洪塘派出所等部门,对长期拖欠租金及闲置房屋的承租户谢某联合上门实施清退。
掌上春城讯近日,五华区人民法院公布一起恶意拖欠公租房租金案件判决结果。潘某某因长期恶意拖欠公租房租金,被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判决限期交清房租及各项违约金并腾房屋。2016年10月,潘某某租下了昆明公租房小区的一套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