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您的单位享受社保费免征政策,所以缴费记录“单位缴”中显示为“0”。另外,请大家放心!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养老保险条例》第十一条规定“职工每月按本人缴费基数的百分之八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此次减免的是单位缴费部分,个人缴费部分不减免,缴费到账后仍按规定将养老保险
答复:因国务院出台疫情期间阶段性减免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政策,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部署,暂停受理社会保险费缴纳,待省、市减免社会保险费具体政策出台后,原用人单位按规定补齐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办理社保减员。
“缓”:在实施减免政策的同时,允许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申请缓缴三项社保费,进一步减轻困难企业经营压力。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在阶段性减征职工医疗保险费政策方面,根据基金运行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各省可指导统筹地区在确保基金收支中长期平衡的前
答: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等问题的通知》规定,对中小微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的政策,延长执行到2020年12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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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1日上午9:30—11:30,市网上群众工作部组织开展的“服务市场主体,在线解决诉求”系列上线活动启动,首场由市人社局上线市网上群众工作部·长江网武汉城市留言板答疑,针对上述问题,相关负责人回应:不影响职工个人待遇。
省社保局答:本次阶段性实施支持企业抗疫减负稳岗的特殊政策,充分考虑了养老、失业和工伤三项社会保险制度的运行和基金的结余情况,总体上基金支撑能力比较强,减、免、缓、返、降政策实施后能够保证制度正常运行,能够确保养老金等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