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在线网消息 近日,本地网民通过“网上问法”提问:您好律师,我想咨询一下大货车买卖不过户签协议受不受法律保护?行的话是否需要公证,协议怎么签是否有范本。问法律师给予以下解答:单民强律师:你好,车辆在法律上属于动产的范围,其所有权的变更不以过户登记为准。
本报讯(青海法治报·法眼记者 郭佳)近日,西宁市湟中区人民法院执结一起因买卖车辆后出卖人不协助办理过户手续的案件。5月20日,申请执行人张某与被执行人马某签订机动车交易合同,合同约定张某从马某处购买一辆小型越野车,马某协助张某办理车辆过户手续。
车辆出售后发生交通事故 原车主是否担责。【案例】张三在二手车市场将自己的小汽车以7万元价格出售给李四,双方签订车辆买卖协议,张三在李四付清车款后将车辆交付李四,并约定2天后到车管所办理车辆过户手续。期间李四驾车外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行人王五受伤住院治疗。
基本案情2023年10月,章某与李某签订《旧机动车买卖合同》一份,双方约定:章某以31500元的价格向李某购买二手高栏货车一辆,李某保证该车辆手续齐全有效,并协助章某办理车辆过户手续。合同签订当日,双方即完成了车辆交付和车款支付。
来源:泉州网台海网12月26日讯 据东南早报报道 近日,东南早报报道了泉州市民老蔡因旧电动车连牌证被车行转手卖给他人,担心以后该车出事故会给自己惹麻烦,遂将车行告上法庭。不少市民纷纷致电咨询,了解遇到类似情况时应如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