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日期2023-11-20回复部门临县人民政府信件内容我是临县后青塘村一村民,在宁波工作,单位为我们申请住房公积金补贴,农业户口需要户口所在地开具无宅基地证明。但我们村国土所说无公章,改革后被上级部门收走;县自然规划局说不归他们管;市一级说应该在乡镇办;拨打12345反映无果。
第一条 为了公正、及时处理土地权属纠纷、保护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土地权属纠纷是指单位与单位之间、单位与个人之间、个人与个人之间发生的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纠纷。
国家任何行政机构都会有两个章,村委会也不例外,一个是党委公章,还有一个就是行政公章。重点: 村民到村委会盖公章时,一定要让主管人签上姓名,并写好同意或情况属实,然后再加个公章,其实这才真正具有公章的法律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