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1-02 07:09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链接已复制字体:小大刚在一个软件上浏览健身教程,打开另一个软件就收到健身器材广告;进小区被物业强制要求录入人脸信息,不然无法通过门禁;到医院看完病,就接到医疗保险的“精准营销”电话……近年来,个人信息保护一直受到大家关注。
近年来我国个人信息保护力度不断加大,但在现实生活中,一些企业、机构甚至个人,从商业利益等出发,随意收集、违法获取、过度使用、非法买卖个人信息,利用个人信息侵扰人民群众生活安宁、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等问题仍十分突出。
在数字化时代,个人信息安全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为了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应运而生,为个人信息处理活动设立了明确的法律框架和行为规范。如今,《个保法》已实施三年,隐私安全是否迎来了曙光?
1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正式施行。针对大数据杀熟乱象,法律规定:个人信息处理者利用个人信息进行自动化决策,应当保证决策的透明度和结果公平、公正,不得对个人在交易价格等交易条件上实行不合理的差别待遇。
第一条 为了保护个人信息权益,规范个人信息处理活动,促进个人信息合理利用,根据宪法,制定本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自然人个人信息的活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适用本法:以向境内自然人提供产品或者服务为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