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左琳 通讯员 杨闻 龙琨)随着旅游行业复苏,旅行过程中的消费权益问题也日益突出。为了让人们出行更安全、更安心,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法官以案为鉴,为旅游者提示风险。
2024年端午假期即将到来,不少游客选择外出旅游,畅游大好河山,享受美好生活。为保障游客合法权益,度过一个安全、快乐的假期,湖北省文化和旅游质量监测中心联合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发布出游提示、公布相关案例,提醒广大游客理性消费,谨防陷阱,依法维权。
“生活不止眼前的苟且,还有诗和远方”现在,越来越多的人喜欢走遍祖国的大好河山......一位法官在朋友家看到了对方刚签的旅游合同,连连摇头,提笔就在合同上圈了好几个“霸王条款”,递到了朋友面前。面对合同中的“霸王条款”,大家要擦亮眼睛哦~不可抗力,全部免责?
准备去欧洲旅游的刘某,与某旅行社工作人员赵某某签约后转账27400元,但因故未能出游,要求退费25400元。旅行社却说从未收到刘某的费用,原来钱款已被赵某某挪用。东城法院根据这起审理过的典型案例,向市民警示旅游合同中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