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浙江一位刘先生为改善居住环境,贷款买了套208万的房子。当时他只有几十万首付,剩下的全靠贷款。银行给他介绍了两种还款方式:“等额本金”和“等额本息”。可能是银行没说清楚,也可能是刘先生自己没听明白。总之他选了每月还固定金额的“等额本息”。
乙因资金周转向甲借款18万元,口头承诺给甲月息二分,但是甲当前身无分文,可月息二分的诱惑还是很大啊,甲遂想到自己可以向银行贷款,贷款出来的利息远远低于二分利息,自己可以从中赚取“中间差额”,真是躺着赚钱不费力。
光明网讯(记者 孙满桃)7月11日,北京金融法院对外发布12个涉民营企业保护典型案例。记者注意到,其中一起案例为某银行与某集团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在这起案件中,贷款合同中约定某集团有限公司支付3600万元承诺费。
自筹资金偿还省直中心贷款本息后,仍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12月18日,湖南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11月热点问题月报。关注最高的问题即自筹资金偿还省直中心贷款本息后是否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满足什么条件?根据月报内容,职工自筹资金偿还省直中心贷款本息后,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如今,房贷市场上刮起了一股提前还贷的热潮,因为贷款利率的下降,提前还房贷可以省下更多的利息。不过,也有人觉得如果贷款的时间还不是很长,提前还贷可能就并不划算,因为前提大多是还的利息,本金还得少。那么,假如100万贷款已经还了5年,此时本金还了多少?提前还贷是否划算呢?
2020年8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新修订的《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职业放贷人签订的借款合同无效,这一规定旨在打击职业放贷行为,规范民间借贷秩序,优化融资环境。那么,有人不禁就要问了,职业放贷行为无效,我借的钱是不是就不用还了,我是不是不用支付任何利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