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客户端2月6日消息,“您需要贷款吗?我们这里有年利率低至3.85%的低息贷款。”相信不少人都接到过类似的电话。中新经纬客户端调查发现,推销电话的背后,暗藏一条产业链,贷款中介通过虚构公司、提供假的银行流水,将个人包装成需要经营贷的企业主,使这些资金绕道流入楼市。
近日,一位来自上海的助贷机构人士向记者透露,在”消费贷“受到部分监管限制后,贷款买房基本都以“经营贷”为主,只要注册一个公司并进行一系列操作后,“经营贷”款项即打入三方账户,客户在三方见证下进行提现用于购房。
来源:证券日报本报记者 彭 妍近期,多地对于房地产交易资金的监管持续升温。截至目前,北京、上海、广东以及深圳等多地银保监局均已发文,要求严肃查处经营贷、消费贷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行为。与此同时,多家银行已将经营贷贷款门槛和利率调高。
公司提供担保不同于自然人提供担保,根据公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本文将探讨哪些主体能够提供担保、公司提供担保的程序要件、相对人的审查义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超越职权与相对人订立担保合同的处理规则等,以期对读者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