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引导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中国境内的活动,保障其合法权益,促进其依法开展交流与合作,我国于2017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以下简称《管理法》,共七章五十四条 。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中外交往与合作的增多,境外非政府组织来我国境内开展公益活动日趋频繁,既带来了项目、资金,更带来了多元理念、先进技术和有益经验,为促进我国与世界各国友好交流、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为提高群众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的知晓度,保障境外非政府组织在我境内开展活动的合法权益,规范境外非政府组织在我境内开展活动,清水河、扎朵民辅村警在辖区内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宣传活动。
为提高《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民众知晓率,近日,拉布派出所组织民辅村警深入辖区开展了普法宣传活动。宣传中,民辅警深入辖区人员密集地,向群众解释法律条文,强调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境内活动必须合法合规,引导群众增强对境外非政府组织的辨别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