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年继子女与继父母间虽未形成抚养关系,但继子女对继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继承继父母遗产。关于刘某民、刘某玲是否享有继承杨某近遗产权利的问题,乐昌法院一审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因颜某与杨某近结婚时刘某民、刘某玲均已成年,故杨某近与其二人之间不存在抚养关系,且刘某民、刘某玲未能提供在经济上供养杨某近的证据,应认定双方未形成赡养关系,刘某民、刘某玲不享有继承权。
来源:台海网台海网10月13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 海法/文 杨希/漫画)上有高堂,下有妻儿,一场意外,男子撒手人寰。母亲、女儿、二婚妻子、继子,为了近150万赔偿款的分配问题陷入争执,最终诉至法院。那么,继子女能参与继父母死亡赔偿金的分配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