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在夫妻共同财产中,房产往往占据着极其重要的地位,夫妻之间围绕着房产所产生的纠纷也日益增多。如果房屋系一方父母全额出资,登记在己方子女名下,根据《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第29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为什么一定要在北京买房?亲戚在伦敦买的房,比我在北京的小破屋还便宜;老朋友的父亲为了买房来北京,东转西逛,看了又看,最后把儿子召回了老家。“我一想到这事儿眼泪都要落下来了,我用一辈子积蓄给儿子换来的婚房,比我结婚时候的房子还要破!
一个名为张炘炀的男孩,被当地人称为神童,10岁上大学,16岁读博士的他更是众人眼中羡慕的存在!但让人没想到的是,学历越高他就越叛逆,竟然要求经济条件一般的父母在北京全款买房,这到底是为何?父母是否如他所愿呢?今现状又如何呢?
南都讯记者郭若梅 发自北京 在中国,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的现象较为普遍。当子女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父母出资购房的归属问题往往成为双方争议焦点。1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二)(以下简称《解释(二)》),对此予以明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