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记者刘嫚 发自北京 12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为促进消费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加强消费者权益司法保护。消费者通过网络购买商品,有权依法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无需说明理由,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无理由”是否意味着“无条件”?当“七天无理由退货”遇上“商品存在瑕疵”退货规则是否仍然成立?退货两次均失败小吴在某贸易公司的网络旗舰店购买了一个价格3500元的迷你熔岩台灯。次日,小吴收到台灯后,认为该台灯开灯后达不到预期效果,故选择以“七天无理由退货”规则退货。
“七日无理由退货”指哪些商品?《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规定的“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则作为保护消费者权益,增强消费能力的重要规则,在网络消费领域发挥着重要作用。针对“七日无理由退货”问题,3月14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发布了几个典型案例。
近年来,不少平台上都能进行二手商品交易。特别是一些国际大牌包包、潮流运动鞋等在二手市场颇受欢迎。但如果在这类交易中遇到问题,消费者该如何维权?3月10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了一批司法保护消费者权益典型案例,其中就有一案例涉及网购二手商品的消费纠纷。
与购买全新的商品相比物美价廉的二手商品越来越多受到消费者青睐但如果商品不满意消费者能否七天无理由退货呢?案情简介吴先生、刘先生均系某网络二手交易平台注册用户。吴先生在该平台购买了刘先生出售的宠物用品,后发现该宠物用品存在质量问题,故在线申请退货退款。
调查动机前几天,一网店店主发视频吐槽称:“电商太难做了,‘六一’儿童节才刚过,就开始大批退货,已经有改行的想法了。”店主说,最近店里被退货的衣服都是“六一”儿童节的表演服,退回来的衣服都已经穿过了,打开包裹一瞬间传来汗臭味,有的衣服上还疑似有口红印。此事引发网友热议。
消费者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规则的前提在于其确保退货的商品完好,包括商品能够保持原有的品质、功能、商品本身、配件、商标标识齐全。消费者基于查验需要而打开商品包装,或者为确认商品的品质、功能而进行合理的调试,一般不会影响商品的完好性。
□黄齐超“绝大多数裙子都被穿过了,打开包装后一股难闻的异味扑鼻而来,完全无法再次销售,只能报废。”近日,面对400多件被退回的裙子,浙江金华的网店老板姚先生心痛不已。姚先生查看退货订单后发现,这些订单为集体退货,他直接损失近8000元,还导致网店退货率飙升。
位于武汉市青山区建设二路的武商城市奥莱是青山区体量最大、销售额最高的商业体,也是青山人购物的“老字号”。6月14日正值周末人流高峰,武商城市奥莱管理人员刘蕾将“七天无理由退货承诺”公示牌摆放在武商城市奥莱服务台显著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