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西监管局官网公布一则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江西广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广信农商行”)因违法违规被罚款50万元。据信息公开表显示,江西广信农商行存在“与无融资担保资质机构合作开展业务”的违法违规事实。
2013年7月至2014年5月,乌鲁木齐市84家投资担保公司通过发宣传册、打广告、业务员拉客户等方式,以第三方企业经营为借口,以承诺高额月息为诱饵,与投资人签订借款合同,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存款共计4.62亿元。
公司提供担保不同于自然人提供担保,根据公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本文将探讨哪些主体能够提供担保、公司提供担保的程序要件、相对人的审查义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超越职权与相对人订立担保合同的处理规则等,以期对读者有所帮助。
近日,德州市民于先生致电热线称,其在德州分期购买了一辆家用汽车,并且通过担保公司交纳了一笔保证金。据悉,于先生向担保公司——山东圣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交纳了2500元的保证金,当初双方承诺保证金在还完款之后便会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