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海报新闻】海报新闻首席记者 张稳 济南报道11月25日,《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草案中明确提到,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公民,享受婚假十五日;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再增加婚假三日。这意味着,山东婚假将从此前的3天,延长至最多18天。
随着全面放开三孩政策以后,各地都修订了“计划生育条例”,截止目前全国各省市都已经公布最新修订的版本,并且已经正式执行。细心的网友会发现,此次各地修订的计划生育条例当中部分地区针对产假和婚假进行了调整。而婚假和产假关系到每一位职工,所以一定要了解清楚,不然就会吃亏。
近日云南实行“痛经假”一事引发社会的广泛讨论《云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明确指出11月1日起患有重度痛经的女职工经医疗或者妇幼保健机构确诊后经期可以休假1至2日政策一出可羡煞了广大女同胞事实上“痛经假”并不是什么新鲜事物全国已经有20多个省份明确规定了“痛经假”江西也在其中江
来源:中国新闻网 “痛经可以请假吗?”近日,云南省政府发布《云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新规明确指出,患有重度痛经的女职工,经医疗或者妇幼保健机构确诊后,经期可以休假1至2日。该《规定》自2024年11月1日正式执行。这一政策引发了社会对“痛经假”的关注和讨论。
一、国家层面的规定1.生育产假(1)一般情况(顺产):98天(2)特殊情况①难产:增加15天;②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2.陪产假(又称,陪护假、护理假)男职工在其配偶生育子女期间的陪产假,目前没有国家统一要求,而是由各地的地方规定予以明确。3.
近日云南实行痛经假一事引发广泛讨论《云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明确指出11月1日起患有重度痛经的女职工经医疗或者妇幼保健机构确诊后经期可休假1至2日政策一出收获广大网友点赞事实上“痛经假”并不是什么新鲜事物浙江也规定了“痛经假”11月5日浙江省总工会官方微信“浙工之家”发文称
休息日 2. 法定节假日 3. 部分节假日 4. 事假 5. 病假 6. 婚假 7. 产假 8. 产前假 9. 护理假 10. 孕期产前检查假 11. 哺乳假 12. 痛经假 13. 保胎假 14.节育假 15. 丧假 16. 年休假 17. 工伤假 18. 探亲假 19. 路程假 20. 社会活动假 21. 丰收节 22. 经营性放假 23. 甲类传染病假 24. 独生子女护理假 25. 育儿假。
关于“上环”那些事儿最近,长治市妇幼保健院妇女保健科的计划生育门诊里,经常会听到这样的对话:医生,我听同事说,上环特别疼,比生孩子还疼;医生,我妈妈说上环不好;医生,上环是我妈那辈的事了吧?医生,我朋友说上了环容易长肉里,还会得妇科病;医生,我老公说上环对身体有伤害,不同意上环。
来源:【贵州广播电视台-动静新闻】贵阳婚假:13天根据《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企业事业单位职工依法登记结婚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3天)外,增加婚假10天,在享受以上规定假期间的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不影响考勤、考核和晋级、晋职、提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