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发布消息,为保护渔业资源,从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广西内陆将进入为期4个月的禁渔期,禁止除娱乐性游钓(无船、艇等载具)和休闲渔业以外的所有捕捞作业。资料图鱼类,作为水生生态系统的重要一环,在食物链中扮演着关键角色。
一年一度的禁渔期来了!从3月1日零点起,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管辖内陆所有自然水域和通江湖泊、库区全面禁渔,禁止除休闲渔业、娱乐性垂钓(无船、艇等载具)外的所有捕捞作业类型,禁渔期将持续到2024年6月30日24时整。
马上要进入2023年禁渔期,为贯彻落实《农业部关于实行珠江禁渔期制度的通告》《农业部关于发布珠江、闽江及海南省内陆水域禁渔期制度的通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珠江禁渔期制度工作的通知》精神,近日,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制定并向全区发布《广西壮族自治区2023年内陆水
为进一步落实内陆水域禁渔期制度,强化两广交界水域渔政执法监管, 严厉打击违反禁渔规定的行为,玉林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广东省湛江市水务局、陆川县农业农村局、博白县农业农村局、北流市农业农村局以及当地公安部门等开展2022年桂粤两区省九洲江水域渔政联合执法行动。
3月1日,由农业农村部长江流域渔政监督管理办公室主办,主会场活动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梧州市人民政府承办的“亮剑2023”——珠江流域禁渔同步执法行动在梧州启动,贵州省、云南省设分会场,三省区同步开设联合执法行动启动仪式,共同禁渔护渔。
近日,自治区林业局发布《广西壮族自治区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禁猎期、禁用猎捕工具和方法的通告》,规定每年9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在禁猎区域及国家林草局发布的陆生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候鸟重要迁徙通道,禁止一切非法猎捕活动,加大对陆生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的保护力度。
来源:【人民网】人民网南宁5月29日电(记者沈泉池)5月26日下午,《广西壮族自治区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经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23年7月1日起实施。条例对国家上位法的规定进行细化补充,其中根据广西实际创设规定,专门对候鸟进行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