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提高住房保障精细化管理水平,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走深走实,市房产局聚焦“沈阳市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发挥主导作用,紧紧围绕住房保障工作,下好优化营商环境“先手棋”,重点在标准化、数字化、便利化上下功夫,全力打造优质高效、服务智能、担当务实的政府形象。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记者今天从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获悉,2020年合肥市市区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条件出炉,明确了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三类保障对象的准入条件。
4月21日长治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关于公布通知将长治市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条件正式公布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准入条件(一)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为市本级(潞州区)居民常住人口户籍的已婚家庭且在潞州区实际居住,离异单亲家庭离婚时间须满1年以上(含1年),单身(含离异)申请人须满35
来源:【安徽财经网】安徽财经网讯:记者从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了解到,根据《合肥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结合相关部门公布的标准,合肥市区2024年度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条件做出了相应调整。在合肥市区2024年度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条件中,对城镇户籍家庭收入标准作出了调整。
为规范本市市筹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申请审核工作,根据《上海市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结合市筹公共租赁住房工作实际,市房管局发布修改后的《市筹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申请审核实施办法》,包括申请条件、受理等细则。
市民孟女士咨询,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资格和配售条件有哪些?卧龙区住建局:保障性租赁住房重点解决本市户籍住房困难的工薪收入群体、城市需要引进的人才以及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研究确定的其他群体等。
瑶海、庐阳、蜀山和包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高新、新站高新、经开区建设发展局,市住房租赁服务管理中心,各有关单位:根据《合肥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结合相关部门公布的标准,现就我市市区2023年度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条件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城镇户籍家庭收入标准作如下调整城镇户籍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收入线标准为市民政部门公布的城区低保保障标准;
交汇点讯 7月20日,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从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获悉,《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明确,首次购买的产权份额比例为50%—80%且不限户籍,共有产权房建设将纳入年度供地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