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濮阳日报】【案情】张某与李某为多年好友,李某做生意为筹措资金让张某为其进行了担保贷款,后李某因迟延偿还借款被债权人某商业银行诉至法院。经调解,张某因担保责任已过诉讼时效不承担还款责任,李某独自偿还借款。
11月27日,济南法院一则判例引发关注。在该案中,男子李某因帮朋友担保借款10万元,被银行征信“拉黑”长达15年。2009年2月23日,陈某与某银行签订《借款合同》,约定借款10万元,2009年5月19日到期后还本付息。
这还要从18年,刘总的一哥们结婚说起,当时刘总的兄弟,26岁,与女朋友恋爱3年多,感情非常稳定,也到了结婚的年龄,就商量着把婚事办了,但女孩父母并不同意,要求男方必须在武汉有房,这哥们毕业没几年,自己首付款不够,自己融资条件也差了点,就找到刘总帮忙,说是只需要帮忙签个字,毕竟不是找刘总借钱,而且多年的兄弟情谊,兄弟结婚这么大的事,请自己帮这么点小忙,不答应也拉不下面子啊,而且刘总平时也是一个非常讲义气的人,没多做考虑就答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