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参加了大同市平城区人民检察院第三党支部召开的专题警示教育会议。会议由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机关党委书记、第三党支部书记刘富主持,深入传达学习了山西省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题警示教育会议精神。
作为一名青年体育教师,且是一名中国共产党党员的我,在思想上我是:严于律己,热爱教育事业,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时刻严格要求自己,鞭策自己,力争从思想上和形象上改变自己,在学生的心目中树立起良好的榜样作用,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政治思想活动。
参加工作以来,我热衷于本职工作,严格要求自我,摆正工作位置,时刻持续“谦虚”、“谨慎”、“律己”的态度,在领导的关心栽培和同事们的帮忙支持下,始终勤奋学习、用心进取,努力提高自我,始终勤奋工作,认真完成任务,履行好岗位职责,各方面表现优异,得到了领导和群众的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