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记者罗沙“23万聘金或许对一些人来说并不算天价,但对农村家庭而言无疑是一笔不小的开支。”这是福建龙岩法院去年办理的一起彩礼纠纷中,法官在开展民情调查时听到的话。彩礼,本应是蕴含着美好祝愿的“礼”。但近年来,不少地方彩礼数额持续走高,因彩礼引发的矛盾纠纷也日益增多。
据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微信号9月1日消息,近日,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一起彩礼纠纷案例。法院二审判决显示,男女双方未登记结婚但共同生活并生育了子女的,女方可不返还或少量返还彩礼。男子王某与女子殷某于2016年相识,王某2016年12月18日向殷某支付彩礼10万元。
解放日报-上观新闻消息,男女双方订婚后,又因关系恶化而决定取消婚约。男方在订婚时给付女方的现金、金饰以及微信转账等共计50余万元是否属于彩礼,可否主张退回?近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件,二审维持原判,即女方应返还41万元并退还“五金”首饰。
图据图虫创意河南一女子在与男友恋爱同居期间曾怀孕流产,后来男方给付16.8万元彩礼,双方举行婚礼但未办理结婚登记。一年多后,两人因发生矛盾分手。事后,男方起诉该女子返还16.8万彩礼,一审判决女方返还3万彩礼。
1月10日,话题#同居四天后分手男子要求返还彩礼#引发热议。据悉,该事件系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法院公开的一起彩礼纠纷案件,男方在同居时,将原本为前女友购买的70余克“三金”给付了女方,并通过支付宝向其转款10000元。
结婚登记后仅共同生活了一周就离婚,彩礼和首饰能否退还?长江日报记者近日从武汉市新洲区法院获悉,在一起“闪婚”“闪离”引发的纠纷中,经过二审审理程序,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女方返还5万元彩礼以及首饰。2023年8月,30岁出头的王峰与邓红经人介绍相识,并确定恋爱关系。
“感谢法官,太谢谢您了,如果没有您,我们真就人财两空了……”近日,申请执行人王某收到被退还的部分彩礼后,激动地握着执行干警的手连连道谢。该案是一起婚姻家庭纠纷引起的强制执行案件,王某与赵某因相亲结缘,于今年2月1日登记结婚,共同生活至2月19日,后赵某离家出走并失联。
2023年结婚后不久,沈某的丈夫胡某在登山时意外坠亡。一个月后,沈某生下了孩子。但在抚养幼儿过程中,沈某竟被前公婆胡大某、肖某起诉,要求退还彩礼8.9万元。2024年12月7日,一审法院判令沈某酌情返还彩礼2万元。沈某不服,提起上诉。
记者 梁莹莹3月20日,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向社会各界发布《家事审判白皮书(2021-2023)》,通报家事审判典型案例。其中,涉及一起处理婚约财产纠纷,双方按照当地习俗举行结婚仪式并同居,但未进行婚姻登记,未领取结婚证。后因纠纷,原告丁某提起诉讼要求张某返还彩礼9万元。
中新网福建新闻12月13日电(陈航)日前,对一审判决不服的张某在收到二审法院民事判决书后深感纳闷,本想二审法院能改判多返还彩礼,不料女方也提起上诉,结果自己的诉求未获二审法院支持,判决女方返还的彩礼更少,且要承担一、二审诉讼费、律师代理费、一审鉴定费等,细算一下,返还彩礼的钱还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