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2018年5月8日上午10时30分许,张大姐在西岗区某购物中心三楼与郭女士相撞,张大姐摔倒受伤,医疗费由商场投保的保险公司理赔后,又在法律援助律师的帮助下将郭女士的老板起诉到法院要求赔偿,近日,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法院判决郭女士的老板李某赔偿张大姐人民币5万余元。
我们平时经常会看到马路上有汽车追尾,却不知步行也有可能“追尾”。某日,甲与乙在李沧区某人行道上一前一后同向而行,甲在前行走时接听电话,期间突然转身往回走,后面正常行走的乙没有来得及躲闪,二人相撞,甲当场倒地,后经检查右股骨胫创伤性骨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