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披露的一起案件引发关注。该案件中,刘某是一名冷菜厨师,因跳槽到另一家餐饮公司,被原单位起诉违反竞业协议,向他索赔十万余元。最终,法院判决驳回了该公司的诉讼请求。为何冷菜厨师跳槽另一饭馆被诉违反竞业限制?
澎湃特约评论员 守一拌黄瓜的厨师离职后去别的饭店拌黄瓜,竟违反竞业限制?近日,南京江宁区法院审理了一起案件:刘某是一名冷菜厨师,每天的工作就是制作拌黄瓜、水煮毛豆等,离职后到另一家公司从事同样工作,被原公司以违反竞业禁止协议为由告上法庭,要求赔偿违约金及损失共计10万余元。
近日,一则“厨师拌黄瓜被原公司起诉索赔10万”的新闻引发关注,甚至被最高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小案大道理 时代新风尚”栏目收录。今天,“保密观”与你一起了解这起竞业限制纠纷案的前因后果,以及如何判定劳动者是否负有竞业限制义务。
近日,江苏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披露的一起案件“火”上热搜。该案件中,刘某是一名冷菜厨师,因跳槽到另一家餐饮公司,被原单位起诉违反竞业协议,向他索赔十万余元。最终,法院判决驳回了该公司的诉讼请求。竞业限制究竟是何方神圣?
近日,一则关于竞业限制协议的法院判例引发社会关注。刘某是一名冷菜厨师,每天的工作就是制作拌黄瓜、水煮毛豆等,因他离职后在另外两家餐馆做同样的工作,被原公司以违反竞业限制协议为由告上法庭,要求赔偿违约金及损失共计10万多元。
一位冷菜厨师被前东家索赔的司法案例,近日引发舆论关注。南京的刘某是一名冷菜厨师,离职后从事同样的工作,然而他原来所在的餐饮公司却以违反竞业禁止协议为由,要求他赔偿10万余元。冷菜厨师也涉嫌商业机密?这有点颠覆人们的想象。
近日,江苏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披露的一起案件引发关注。该案件中,被告刘某是一名冷菜厨师,每天的工作就是制作拌黄瓜、水煮毛豆等,离职后到另一家公司从事同样工作,被原公司以违反竞业禁止协议为由告上法庭,要求赔偿违约金及损失共计10万余元。
【案例苑】●案情:刘某原系某餐饮公司冷菜厨师,主要从事拌黄瓜、水煮毛豆等工作,在入职时与餐饮公司签订了保密及竞业禁止协议,约定刘某在劳动合同终止后2年内,不得参与在任何方面与公司业务相竞争或相似的业务。
原标题:法律界人士:谨防竞业限制泛化、“跑偏”中青报·中青网见习记者 刘胤衡 记者 黄冲被企业以违反竞业限制为由诉至法院的胡诺(化名)感到有些“冤”,“公司的规定太宽泛了,我只要还在国内互联网行业工作,就会违反竞业限制”。如何认定员工是否掌握了企业商业秘密?
南京的刘某是一名冷菜厨师,离职后从事同样的工作,然而他原来所在的餐饮公司却以违反竞业禁止协议为由,要求他赔偿10万余元。这起案件虽小,但反映了用人单位利用强势地位,无差别地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不良趋势,在广大就业人员中引发极大共鸣。
央广网南京1月10日消息(记者王姝姝 庄滨滨)1月9日,南京中院举办南京法院2024年度十大典型案件发布暨颁奖会,“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新疆乌苏公司与鸟苏公司等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等10个案例入选南京法院2024年度十大典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