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一则判决引起网民关注。上海一名独居老人葛先生猝死后,当地民政局作为该老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被法院指定为葛先生的遗产管理人。然而在葛先生去世不久,葛先生的堂弟夫妇将徐汇区民政局告上法庭。堂弟夫妇认为自己属于对老人扶养较多的人,要求分得老人的全部遗产。
顶端新闻·河南商报记者 赵克近日,上海市徐汇区法院一则判决引起网民关注。上海一名独居老人葛先生猝死后,当地民政局作为该老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被法院指定为葛先生的遗产管理人。然而在葛先生去世不久,葛先生的堂弟夫妇将徐汇区民政局告上法庭,要求分得葛先生的全部遗产。
近日,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公布了一起判决,这是上海首例由民政部门申请认定的无主财产收归国有案。据上海法治报报道,3年前的夏天,上海徐汇区华泾镇一小区内的独居老人葛老伯猝死家中。由于葛老伯未曾生育的女儿、老伴,以及祖父母、外祖父母均先于葛老伯死亡。
摘要:卫老在合肥的几位亲属因身体等原因无法留在医院看护,霍岗居委会又打电话通知了老人在安徽省濉溪县农村的堂弟孔召林。按照双方签订的“遗赠抚养协议”,堂弟孔召林承担堂兄卫晓跃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房产的权利,符合《继承法》第三十一条规定。
读特客户端·深圳新闻网2023年2月22日讯(记者 张玲 翁任莹)张老伯离世后留下大笔遗产,但他一生未婚未育,父母也早早逝世,更没有直系兄弟姐妹。他的姑姑、表弟、堂妹均认为自己尽到了扶养义务,应该分到更多遗产。三人争执不下,张老伯的堂妹干脆将姑姑和表弟一起告上法庭。
央视新闻 现实生活中存在这样的现象,一个人既没有配偶、子女,也没有兄弟姐妹,父母也已经离世,也就是说他并没有法定继承人。那这样的孤寡居民一旦去世,他身后的遗产应该由谁来继承呢?日前,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就判决了这样一起案件,独身女子病逝,9名旁系亲属要求分遗产,法院会如何裁决呢?
2022年12月,家住奉贤南桥镇72岁的张组樑(化名)因病去世。老人未婚未育,也没有同胞兄弟姐妹,他的父母也都先于他亡故。 老张是张组樑的堂弟,他说堂哥大半辈子都在打临工,平时没有什么积蓄,但看病是家常便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