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12月13日消息(记者姚东明 江苏台记者励思奇)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作为家长,都希望孩子能够在离家最近的学校上学,可南京市民顾先生却为这个问题犯了难。在距离顾先生家330米处有一所小学,可他的孩子却被教育局分到了离家1.
在发布了今年小一、初一学位申请指南后,4月28日,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根据今年学位申请指南,编写了一份“八问八答”的新生招生入学全解,针对身份证明、住房材料、社保证明、学位申请锁定房、优享学区、报名审核等问题做了更为详细的解答,同时公布了相关咨询、投诉电话及网址,方便家长更有效地完
新闻背景距离家门口仅三四百米的学校不能上,却被安排到2公里之外的学校就读,想要就近入学的南京市建邺区的小学生萌萌(化名)在无奈和不解之下,将所在区教育局告上了法庭。判决结果经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法院审理,12月11日做出一审判决,法院驳回了原告顾某的诉讼请求。
在学区制下,我居住的周围3公里以内,可能有A、B、C三个学校,那我可以选择其中的任意一所学校去报名,这里存在一个问题,即报名这3所学校的学生如果超过了自身接收的额度,那么多出来的怎么办,即A学校额定100,B学校额定120,C学校额定130,即总计额定接收量是350人,但是今年的适龄儿童达到了500人,那么谁能入学谁不能入学,就需要一个评判标准,这里就有几种情况,户籍在,房产在户籍不在,租住在本区域...
据了解,此前,张先生针对“小区未被划入‘最近’小学”一事,向郑州市有关部门进行了反映。该意见书中称,由于老城区规划布局不合理的原因,嵩山路以东、京广路以西、建设路以南、陇海路以北这一大片区域仅有二七区外国语小学、幸福路小学和实验小学三所区属公办小学,其中幸福路小学与实验小学仅相距100米左右。
昨天下午,南京小学生蒙蒙状告南京市建邺区教育局划分小学学区不公,导致自己无法就近入学一案,二审终审宣判。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建邺区教育局在划分学区的过程中,的确存在一定的不合理性,但不属于法律规定的明显不当情形,因此判决驳回蒙蒙的上诉,维持一审原判。
日前,教育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重申义务教育“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原则,“不得通过考试或变相考试选拔学生,不得以各类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培训证明等作为招生入学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