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江苏新闻 男子陈某结婚20多年,却在妻子李某患病后到法院起诉离婚,7月22日,镇江丹阳市人民法院发布了这起案件的判决结果。早在2001年,自由恋爱的陈某和李某重组了新家庭,婚前各有一个女儿,之后两人没有再生育子女。
近日,镇江扬中法院公布一起案例。该案中,原告陈某因身体不适,于2021年10月至11月前往扬中、上海就医,花费了22044元。由于陈某无收入,于是要求在黑龙江的丈夫张某支付医疗费,然而张某以自己手头拮据为由,拒绝支付。
“一日夫妻百日恩”夫妻之间应该相互关爱、相互扶持有难同当,有福同享当夫妻一方患病时另一方是否有扶养的义务?能否要求另一方支付扶养费?案情简介01原告夏女士诉称其与李先生结婚后,自己因病丧失部分劳动能力,没有工作能力和经济收入,虽多次向李先生索要生活费、医疗费,但其均拒绝支付。
结婚的时候,新人常常会说到这样的誓言:“无论贫穷还是富有,无论健康还是疾病,都愿意共度一生。”但是,现实中要真正兑现当初的誓言实属不易。妻子被确诊为乳腺癌,丈夫与妻子分居两年后以分居缺乏了解、性格不合为由向法院起诉离婚,妻子能否向丈夫主张扶养费?
内退后又打工因工死亡谁赔偿?王女士:丈夫内退后到宾馆打工,后在该宾馆工作期间因工死亡。宾馆未给丈夫缴纳工伤保险费,原注册个体工商户,现已注销,实际经营人为赵某。丈夫内退后与原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原单位为其正常缴纳工伤保险。谁应当承担工伤保险赔偿责任?
来源:【青岛信网】近日,平度法院开发区法庭审理了这样一起追偿权纠纷案件。张某(女)与贾某(男)于2020年6月登记结婚并育有一子。因张某患有视神经脊髓炎谱系疾病(在2018年被收入国家罕见病目录),自2021年9月起,先后到青岛、济南、北京等地医院进行治疗、康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