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无接触交通事故,没碰撞≠无责任济南槐荫区法院判决:事故双方依错同等担责,各按50%赔偿损失本报讯 近日,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判决事故双方张某、陈某对该事故承担同等责任,即张某应赔偿陈某事故损失的50%。
引言一般情况下,交通事故的发生可以分为两种:第一种是双方发生碰撞而造成人员或者财产伤亡引发的交通事故,第二种则是责任划分相对复杂的“无碰撞交通事故”,即虽然双方没有发生直接接触,但一方的驾驶行为对另一方的事故具有影响,这种时候也认为双方当时是发生了交通事故。
来源:【海报新闻】海报新闻记者 孙靓 申家鑫“无接触式”交通事故发生后,责任认定往往比较困难,谁来承担、承担多少经常成为双方争论的焦点。本期视频,我们带大家了解这当中一个重要的知识点,即无碰撞不等于无责任。
今年12月2日是我国第12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今年的主题是“文明交通,你我通行”。在全国交通安全日到来之际,一起来关注“无接触交通事故”。很多人可能认为,只有车辆人员之间产生了碰撞才算交通事故,需要承担相应责任。